晋江新闻网12月27日讯 近日,晋江发布《晋江市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十六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发挥政策引领带动作用,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发展,强化软件和信息技术赋能产业数字化功能,夯实晋江数字经济发展基础。本措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5日止。
措施从做大做强存量、培育发展增量、引领创新提升、支持开拓市场、优化产业环境五个方面制定了十六条措施,全面助力晋江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
措施鼓励晋江软件企业做大做强存量。如对规上软件信息企业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对年度应税销售收入超过3000万元,且增速高于20%的规上软件信息企业,参照其年度新增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对地方经济贡献部分的50%给予奖励,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晋江不仅鼓励原有软件企业做大做强,还希望通过引入更多优秀软件企业来夯实数字经济的底座。
措施明确指出,对全球软件500强企业、全国软件业务收入百强企业、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在本市商事登记的,且在商事登记之日起两年内年应税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参照其年度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对地方经济贡献部分的80%,连续两年给予运营费用补助,每年最高补助300万元。
措施还积极支持晋江范围内制造业企业分离新设立的软件信息企业。自其商事登记之日起两年内年应税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参照其年度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对地方经济贡献部分的50%,连续两年给予运营费用补助,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
措施在培育引入主体的同时,也鼓励企业积极进行创新提升与市场开拓。
措施引导软件企业聚焦晋江产业数字化所需的技术进行创新。如鼓励晋江软件信息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控制、经营管理环节自主研发通用工业软件(含工业App),聚焦攻坚仿真验证、3D建模、增强现实技术(AR)/虚拟现实技术(VR)等技术的开发应用。企业自主研发工业软件推广年应税销售收入超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此外,措施鼓励晋江市软件信息企业参与晋江市外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合同实际履行收付款项须达到合同总金额60%及以上,单家企业年度本级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据悉,本次措施提出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是指对信息传输、信息制作、信息提供和信息接收过程中产生的技术问题或技术需求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产业,具体包括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和其他信息技术服务等业态。
(记者蔡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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