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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晋江市围绕城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然而,农村综合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难点、痛点、堵点多。晋江该如何打破发展瓶颈,充分释放改革效益?“我们要以集成改革的举措,攻坚克难的勇气,全力破解乡村振兴‘人钱地’要素制约瓶颈。”日前,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李友加给出了答案。
“针对人多地少的主要矛盾,以及农村人地供需矛盾突出、闲置用地盘活利用困难等问题,晋江市推出村镇集合式住宅试点建设管理导则,对村镇集合式住宅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进行规范。”李友加表示,村镇集合式住宅的推行,将盘活利用农村成片闲置宅基地、危旧农房,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不仅解决群众户有所居的实际需求,对于壮大村集体经济、改善人居环境都有促进作用。可以说,盘活闲置资源不只是拆旧建新,而是一项综合举措。
为鼓励发展村集体经济,晋江市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2021年全市村(社区)集体经营性收入均超过20万元,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55.23万元。在之前政策基础上,晋江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又印发了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措施(2022年—2025年)。
李友加介绍,若干措施共有9项22条,主要突出几个方面:一是导入共享创业理念,在有条件的村(社区)利用村集体闲置资产建设“乡村共享驿站”、共享洗车、共享充电桩等项目,通过空间租赁、收益分成等方式实现集体经济增收;二是体现多元,鼓励引入新的业态,如发展村级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村级充能设施等,发展新型集体创收项目;三是突出创新,如创新资产运营模式,鼓励市场化运营,可通过资产托管运营、聘请职业经理人运营等方式开展集体资产运营。
值得一提的是,晋江市日前还出台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5月31日,东石镇一对夫妇以农房财产权作为抵押担保,从晋江农商银行获得了45万元贷款。这是晋江被确立为新一轮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以来,发放的首笔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
“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激活‘沉睡’房产和土地资源价值,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李友加说,晋江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导则和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导则两份政策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
此外,关于晋江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晋江市乡村建设的五年行动方案也正在酝酿之中。“我们正积极和相关金融机构对接,通过引入新的金融工具,解决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从金融方面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李友加表示,这两年来,晋江一直在筹备设立乡村建设引导基金,希望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将资金取之于村社、用之于村社,为村社发展集体经济项目提供投融资支持,切实壮大农村集体“钱袋子”。
(记者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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