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3月10日讯记者从泉州医保局晋江分局获悉,从3月10日起,职工医保参保对象门诊费用将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同时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通过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引导参保职工小病在门诊就医,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据悉,新规定实行后,职工医保起付标准由改革前的1000元,调整为三级医院7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50元。例如,在一级医院门诊看病,改革前全年医保范围内费用需要累计超过1000元才能开始报销,改革后累计超过50元即可开始报销。
此外,改革后,参保职工的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限额将由改革前的2.3万元提高至40万元(含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25万元)。门诊报销比例也进一步提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年度报销限额以下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的报销比例由改革前的55%、65%、75%,分别提高到在职职工80%、85%、90%,退休职工85%、90%、95%。以退休职工林某为例,假设全年林某在三级医院门诊看病花费医保范围内费用50000元。改革前,按规定比例计算可报销26950元【(50000-1000)×55%=26950】,但受全年最高支付限额限制,只能报销23000元。改革后,超过起付标准700元以上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5%,按规定比例计算可报销41905元【(50000-700)×85%=41905】,比改革前多报销了18905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还将生育产前检查费纳入报销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生育产前检查费,改革前医保支付包干每人450元,改革后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不再实行包干管理,提高了生育待遇水平。
(记者李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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